電動平衡車抽檢不合格超六成
只能娛樂不可用于交通
備受市場歡迎的電動平衡車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昨天,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上海市電動平衡車產品監督抽查情況,在近期抽查的20批次產品中,1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達65%。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防水性能、抗鹽霧腐蝕、超速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充電鎖止和防飛轉保護等。
電動平衡車主要依靠車體內部的陀螺儀和加速度傳感器,檢測車體姿態和人體重心的變化,并實現啟動、加速、減速、停止等動作。但一些電動平衡車存在安全保護功能欠缺,安全風險提示不顯著等問題,容易引發安全事故。
在此次抽查中,共有8批次產品防水性能項目不合格——考慮到使用電動平衡車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雨淋或涉水等情況,國家標準要求電動平衡車的防水等級不能低于IPX4,即受任意方向的水飛濺無有害的影響。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在試驗后均無法再次騎行,部分產品甚至在晾干一個星期之后還是未能正常開機。
10批次產品抗鹽霧腐蝕項目不合格——國家標準要求,產品充分暴露在鹽溶液霧氣中48小時后能正常開機。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外殼密封性較差,對內部電路板的防護措施不夠,部分產品在試驗后甚至出現了電路板燒毀的情況。
6批次安全保護項目不合格——主要涉及超速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充電鎖止和防飛轉保護等項目。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電動平衡車只是一種運動娛樂裝備,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到機動車道騎行。騎行時盡量選擇平坦空曠的場地,使用前一定要戴上護具。消費者購買時要看清包裝標識,除了關注產品銘牌上的基礎信息外,尤其要關注產品的最大爬坡度、最大載重量、最快行駛速度(一般不超過16公里/時)等重要參數。質量過關的鋰電池和符合國家3C認證的電機都不便宜(如一款合格的鋰離子電芯做成電池,成本就要超過500元),遇到價格過低的電動平衡車,要提高警惕。(記者 戚穎璞 陳璽撼)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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