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閻建軍) 近日,晉城市工商局12315中心頻繁接到消費者關于分期付款購物上當受騙的咨詢投訴電話,主要反映一是分期由外地小額貸款公司承辦;二是合同多為郵件形式,并非一式兩份,消費者并不了解具體還款情況;三是消費者聽信店員口頭宣傳分期還款,實際還款時多出幾期,造成財產損失。
為此,6月15日,晉城市工商局向廣大消費者發布消費警示,警惕小商品分期付款消費陷阱。
如需要分期付款一定要記得四點:一是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向誰購買和誰簽合同,警惕和不明身份第三方簽訂合同;二是詳細了解合同內容。具體了解合同涉及的分期及利息,以書面約定為準;三是不能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不具有法律效力;四是保存好正規購物小票和正式合同文本,按時還款,逾期還款將會承擔巨額利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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