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連日來,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工商局直屬四分局連續接到3起消費者關于分期消費購買手機的投訴。消費者認為商戶沒有明確告知分期付款需承擔的高額利息費、手續費、違約金等隱性資費,一時大意落入商家陷阱。但消費者無法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于是向工商部門舉報投訴,希望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減少損失。
該局針對消費者投訴立即開展執法調查。調查發現,部分手機經銷商在消費者購買手機時存在涉嫌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消費者在手機分期付款的背后,暗藏著高額利息費、手續費、違約金、產品質量參差不齊,貨不對板等諸多貓膩。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局對經銷手機的商店進行專項整治。針對手機投訴、涉嫌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集中約談手機經營戶11戶,宣講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處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若干規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印制并簽訂了《分期購買手機知清單》《手機經營者承諾書》11份。
同時,該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警惕手機分期付款業務,消費者在確定購買時,要充分了解分期付款所涉及的細節和內容,注意索要正規票據和保存相關憑證,分期付款購機一定要量力而為,警惕購買過程中存在的諸多貓膩。張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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