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家電消費,政府實施了家電補貼政策,旨在刺激消費、推動家電行業發展以及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但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消費糾紛,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情況時有發生,通過調查深入分析家電補貼消費維權現狀、問題及原因,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一、家電補貼消費維權現狀
1.消費者維權意識加強。家電行業是競爭充分的行業,品牌都很重視美譽度,但是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消費者還是有一些投訴,反映較多的還是覺得手續多,送貨倉促等,以及售后維修服務中也長期存在以次充好、小問題大維修、巧立收費名目、假冒官方維修等亂象。
2.投訴量呈上升趨勢。隨著家電補貼政策的推廣,家電市場消費活躍度提升,與之相關的投訴量也在逐年增加。
3.糾紛類型多樣化。家電補貼消費糾紛不僅涉及補貼金額,還涉及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合同履行等多個方面。
4.糾紛解決難度大。由于涉及政府、商家、消費者等多方利益,家電補貼消費糾紛的解決往往較為復雜,需要多方協調。
5.維權渠道多元化。消費者可以與商家協商、媒體曝光、法律訴訟等方式維權;也可向消協、市場監管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投訴。
二、家電補貼消費糾紛主要類型及律師建議
1. 以舊換新補貼價格糾紛
補貼政策出臺后,部分商家暗中提高商品原價,使消費者享受補貼后的價格與補貼前差別不大,甚至更貴,價格不透明,商家未明確標注補貼前價格、補貼金額等信息,消費者難以判斷實際優惠幅度,或者在計算補貼時故意設置復雜規則,讓消費者難以理解,導致糾紛。
法律分析:該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公平交易的規定,消費者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民法典》第497條認定格式條款無效,判決按市場價補差。
商家暗中提價、價格不透明及設置復雜補貼計算規則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商品真實價格情況的權利,且有權獲得公平交易條件。商家此類做法使消費者難以判斷實際優惠,違背公平交易原則。
《民法典》第497條指出,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商家設置不合理的補貼規則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格式條款。消費者維權時,可要求按照合理的市場價進行差價補償。
2. 產品質量問題,售后服務不到位
一些商家可能會向消費者銷售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的家電產品,卻聲稱符合補貼標準;商家承諾的配送、安裝、售后等服務不到位,如延遲配送、安裝不及時、售后維修推諉等,影響消費者正常使用家電,引發糾紛。
法律分析:該問題涉及《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依法要求商家承擔修理、更換、退貨等責任。
商家銷售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家電產品,違反了《產品質量法》中關于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規定。同時,不兌現服務承諾,侵犯了消費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享有的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權利以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等。
消費者在遇到此類問題時,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商家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等責任。
3. 補貼申請流程復雜,給消費者帶來不便
部分補貼政策申請流程繁瑣,所需材料復雜,或者相關部門審核不及時、系統故障等;有的商家通過虛假交易、收集消費者身份信息等手段,騙取、套取補貼資金,消費者難以順利申請到補貼。
法律分析:該問題涉及政策制定和實施層面,建議相關部門簡化流程,方便消費者申請。消費者可向政策主管部門反映,要求加快審核、修復系統。若因商家騙補無法申請補貼,保留證據向市場監督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也可要求商家賠償損失。
4. 商家虛假宣傳,誘導消費
部分商家利用消費者對政策不了解虛假宣傳,夸大補貼力度、虛構補貼產品范圍,誘導消費者購買不符合補貼條件產品;不告知消費者補貼的限制條件,如產品型號限制、購買時間限制、使用區域限制等,消費者購買后才發現無法享受補貼。
法律分析:該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經營者提供真實、全面信息的規定,構成欺詐;違反《廣告法》第28條(虛假廣告)。
商家虛假宣傳和隱瞞限制條件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獲得真實、全面的商品或服務信息,商家故意誤導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廣告法》第28條規定,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廣告為虛假廣告,商家此類行為違反該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對其進行處罰。消費者維權時,可先與商家協商退款或給予補貼,協商不成可向消協投訴或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5.商家捆綁銷售
在家電補貼活動中,有商家采取捆綁銷售策略,要求消費者在購買補貼家電時必須搭配購買其他商品或服務,否則無法使用補貼;在申請補貼后,面臨補貼發放延遲的問題,甚至有部分商家以各種理由克扣補貼款項。
法律分析:商家拖延發放補貼或無正當理由拒絕,違背補貼政策約定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需承擔違約責任。商家作為補貼發放協助者,未履行發放義務,應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責任。
三、家電補貼消費維權問題產生的原因
1.部分消費者維權意識薄弱。消費者對自身權益保護意識淡薄,在購買家電時未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補貼政策和維權途徑了解有限,輕信口頭承諾,缺乏必要的證據收集和溝通技巧,導致維權困難。
2.補貼流程設計缺陷。補貼申領流程復雜,政策解讀不透明,消費者與商家信息不對稱,補貼政策不明晰。
3.監管與執行不力。相關行政部門對家電補貼政策執行過程中的監管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監督檢查措施,對商家違規行為懲處力度不足。
四、家電補貼消費維權對策建議
1. 對消費者的建議
提高警惕,理性消費。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了解產品補貼政策,仔細閱讀相關政策文件,避免被商家虛假宣傳誤導。貨比三家,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保留證據,依法維權。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好購物發票、補貼申請材料、與商家溝通記錄等證據,提高維權意識,如遇消費糾紛,可向消費者協會、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對相關行政部門的建議
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相關部門應通過多種渠道如官方網站、社交媒體、線下門店等,廣泛宣傳家電補貼政策,確保消費者充分了解政策內容和申請流程。同時,提供詳細的政策解讀資料,方便消費者查詢,提高消費者對政策的知曉度和理解度。簡化補貼申請流程。推行線上“一鍵申領”系統,減少其它審核環節,方便消費者申請補貼。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通過官方渠道公示補貼產品目錄、價格范圍及申領條件,加強對產品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3.對商家的建議
誠信經營,合法合規。商家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信息,嚴格把控產品質量關,不得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售后服務監管機制,督促商家提高售后服務水平。規范以舊換新流程。商家應制定公平、透明的以舊換新評估標準,并嚴格按照標準執行。建立商家“黑名單”制度。對虛假宣傳、套補騙補行為公開曝光并重罰,引入第三方審計機構,定期核查補貼資金流向。
4.推動行業自律與協作
鼓勵行業協會制定補貼商品服務標準,規范企業行為;聯合電商平臺建立“補貼專區”,確保價格透明、流程合規。(張建國)
作者單位:太原市消費者協會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