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據為王”和“流量至上”的互聯網時代,有人竟打起了刷量控評,以增加虛假流量,殊不知提供有償虛假“轉評贊”服務為違法,其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罪。5月23日,太原警方打掉一個涉案金額千余萬元的“網絡水軍”團伙,8名虛假提供有償“轉評贊”的犯罪嫌疑人被抓。
“網絡水軍”簡稱“水軍”,又名“網絡槍手”,提供有償虛假“轉評贊”服務的“水軍”,常常偽裝成普通網民或消費者,通過發布、回復和傳播博文等對正常用戶產生不良影響。
今年3月,網安支隊在工作中發現,有太原市晉源區居民付某為他人提供有償轉發、點贊、評論等數據增長服務。3月21日,付某被警方抓獲。
付某是“80后”寶媽,作為一名家庭主婦,她偶然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則招聘信息:“居家辦公,有償點贊,動動手指就能賺錢!”想著只需要點點贊、投投票,就能多一份收入補貼家用,付某動了心。于是從2023年5月開始,付某開始接單有償點贊、投票,一個贊、一次投票收費在0.07元至0.25元之間。截止到被查,付某已接1萬余單,非法獲利3萬余元。
付某只是其中一名“投手”,被雇傭給付費用戶“轉評贊”。之后,警方從付某的背后,查獲一個遍及全國的“網絡水軍”團伙,涉案超千萬。據介紹,包括付某在內的8名虛假提供有償“轉評贊”犯罪嫌疑人,累計獲利200余萬元。通過購買系統程序、租用服務器,搭建并運營網站“某路發”平臺,有償提供為微信、抖音等境內外多個社交軟件用戶點贊、轉發、投票、關注等服務,完成一個點贊、投票任務后,平臺、中介和“投手”分別從用戶支付的費用中獲取相應的報酬。
事實上,在去年12月,山西警方公布10起網絡違法犯罪典型案中,長治警方就查獲一起“網絡水軍”刷量控評案。韓某某等人因開展盈利性刷票、點贊、關注等經營性業務,嚴重擾亂網上秩序,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受“流量經濟”“粉絲經濟”等因素影響,“網絡水軍”因虛假提供有償“轉評贊”犯罪活動屢打不絕、屢禁不止。有的利用炒作負面信息實施敲詐勒索,侵害群眾合法權益;有的非法提供有償刪帖和刷量控評炒作服務,破壞市場經濟和社會管理秩序。
太原市消協律師團康建忠律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為此,有償提供刪帖服務或組織寫手發布虛假信息服務的,提供虛假“轉評贊”等刷量控評服務,其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罪。
對此,警方鄭重提醒,“網絡水軍”活動涉嫌非法經營、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詐騙等犯罪,雇傭、從事、參與“網絡水軍”違法犯罪活動的相關企業和人員,必將受到法律懲處。互聯網平臺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電商、自媒體、文娛等領域要加強行業自律,共同抵制“網絡水軍”活動。受“網絡水軍”非法侵害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報案,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閻建軍)
【責任編輯 陳暢 見習編輯 高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