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16日訊 (記者 鐘文鑫)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北京興達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7月29日,接到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檢測所移送《特種設備檢驗不合格明細》,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發現該處有一臺不合格電梯仍未停用(31101101152022010304)。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罰款3萬元。

圖片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天眼查顯示,北京興達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為當事人總公司,北京大興物業集團有限公司控制北京興達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100%股權。
【責任編輯 董曉飛 實習生 李千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