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12起公益訴訟聽證典型案例
檢察機關運用公益訴訟聽證突破辦案難點
7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12起公益訴訟聽證典型案例。最高檢第八檢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各地檢察機關將公益訴訟聽證與“守護人民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有機結合,將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新領域等為重點有序推進。
記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中,萬峰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督促黃河濕地、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大河東濕地生態修復等案件展示了公益訴訟聽證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方面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實踐。
客觀評價辦案效果
萬峰湖是我國五大淡水湖之一,地處黔、桂、滇三省(區)結合部,其水質關系到沿岸幾十萬人民的生產生活和珠江流域的高質量發展。
由于水域治理主體分散、步調不一,補償標準各異等原因,云南省羅平縣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林縣、隆林縣大量漁民違法進行網箱養殖,水面浮房、生活污水直排等問題嚴重威脅生態環境。
2019年12月,最高檢組成專案組摸排萬峰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案件線索61件,交辦48件,地方檢察機關立案45件,經磋商解決8件,制發檢察建議36份。
通過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共同努力,三省(區)共拆除非法養殖網箱53.93萬平方米,水上非法浮房、釣魚棚等設施899個,清理湖面水域面積8.1平方千米、垃圾22萬噸。萬峰湖湖面可視污染類問題已整治到位,沿湖岸線及干支流污染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檢察機關是否完成辦案任務,萬峰湖流域污染問題是否得到根本治理,沿岸群眾是否滿意等,都是檢察機關能否順利結案的“必答題”。為此,專案組決定通過公開聽證進行客觀評價。
2020年12月,專案組舉行公開聽證會,由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主持,邀請3名全國人大代表、專家學者擔任聽證員,還邀請水利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相關代表以及百色、曲靖、黔西南三地市級政府、沿岸5縣相關負責人和群眾代表旁聽。
聽證員及參會人員對專案辦理過程及取得的成效有了深入、直觀了解后一致認為,檢察機關主動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案件成效顯著,辦案目的已經實現。
就做好統一開發萬峰湖生態漁業養殖等下半篇文章,與會人員積極建言獻策,建議在生態優先的前提下,沿湖五縣探索統一管理、品牌共用、利益共享的生態漁業養殖模式,實現“水養魚、魚護水”的生態平衡。
【典型意義】
“萬峰湖專案”是最高檢直接立案辦理的第一起公益訴訟案件,此次聽證會也是最高檢召開的首次公益訴訟案件聽證會。公開聽證既是對辦案實效的綜合評價,也是對案件是否符合結案條件的客觀認定,實現了實體公正與程序公開并舉的辦案目的,推動了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司法化。公開聽證調動各方積極探討流域漁業生態養殖和生態開發的可行性,助推當地綠色發展,萬峰湖流域正在成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動實踐。
聽證“飛地”監管職責
河南省國有孟州林場冶戍林區既是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也是吉利區城鎮居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林區內長期建有大量養殖場,產生大量畜禽糞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破壞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威脅飲用水源安全。該區域是焦作市代管縣級市孟州市在洛陽市吉利區的“飛地”,職能部門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020年7月28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鄭州鐵路運輸檢察分院通過無人機航拍、現場勘查、詢問證人、調取行政區劃地圖和行政執法卷宗等方式查明了情況。
由于孟州林場冶戍林區是孟州市在洛陽市吉利區的“飛地”,孟州市對其日常管理缺失;林區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被劃為洛陽市吉利區,但吉利區卻對該保護區沒有行政執法權。孟州市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020年8月,鄭州鐵檢分院向孟州市人民政府現場送達檢察建議,要求對孟州林場內養殖場及與濕地和水源地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等問題依法予以處置,督促其與吉利區政府加強協調溝通,共同推進整改。孟州市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認真落實檢察建議。但由于行政管理職能與責任存在交叉,兩地政府對問題整治責任劃分存在分歧,養殖戶對集中整治認識不到位,整治工作進展緩慢。
鄭州鐵檢分院報請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院組織聽證后,2020年11月,河南省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政法學教授等擔任聽證員。聽證會上,兩地政府就問題整治說明情況、坦誠表達分歧并宣讀聯合整治方案,涉案養殖戶代表說明情況和訴求,各方深入質證與答辯,行政法學教授對政府職責釋法說理,聽證員經閉門評議發表聽證意見和建議。通過公開聽證,孟州市人民政府和吉利區人民政府客觀認領各自責任,保證“認責、認帳、認改”,協同推進整治工作。養殖戶代表表示積極配合整改。
聽證會后,鄭州鐵檢分院督促孟州市和吉利區兩地政府整改。孟州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以主管副市(區)長為組長的工作專班,多部門聯合執法,協調配合推進整治。吉利區人民政府壓實責任,明確任務,積極融入聯合整治。孟州市人民政府專門制定了孟州林場冶戍林區規劃與管理實施細則,為“飛地”的科學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目前,違法養殖企業全部退出,一期復種復綠300余畝林地,二期濕地和水源地生態修復正按方案推進。
【典型意義】
“飛地”是社會治理中的“堵點”。“飛地”與其他生態功能區重疊時,“飛出地”與“飛入地”政府均負有監管職責。本案通過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公開聽證,督促兩地政府聯合整治,建立長效機制,為該類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可借鑒經驗。
直播聽證保護濕地
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大河、涼水河入海口交匯處的大河東濕地,屬濱海型河口淤泥濕地。自2010年,該區域被非法設置為建筑廢棄物收納場,大面積灘涂濕地被掩埋。行政機關雖多次執法,但建筑垃圾清理,濕地生態未恢復,公共利益持續受損。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期間,該案被列入全國環保督查案件。
2018年6月,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檢察院調查查明被填埋濕地達6萬余平方米,建筑廢棄物10萬余立方米。
嶗山區院分別向該區自然資源局等4家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履職恢復濕地屬性,開展排查建立濕地保護名錄。行政機關組織專家論證,認為涉案濕地不在2014年國家濕地名錄內,將按“維持現狀,就地綠化”進行治理。嶗山區院認為,該論證未否定涉案土地原始屬性為濕地。經邀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業委員會主任現場勘查,認為該區域具備濕地屬性。
2019年10月,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提辦該案。邀請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多名濕地專家現場勘驗并出具意見,確認濕地屬性并提出修復建議。青島市院組織專家意見解讀座談會,解讀認定理由及修復方案,行政機關和其邀請的專家均予認可。隨后青島市院向濕地所在地政府發出檢察建議:停止施工,調整方案,實現濕地生態修復。2020年1月,嶗山區政府決定停止施工,嚴格按照濕地保護要求完善異地補償和修復方案。同年11月,嶗山區政府函告青島市院,全部生態修復工程結束。
為評估生態修復效果回應關切,2020年12月,青島市院組織聽證會并在中國檢察聽證網上直播。
聽證會前,青島市、嶗山區兩級辦案人員組織專家、人民監督員、山東省電視臺等與行政機關一起對照施工方案進行現場查驗。
聽證會上,濕地專家、人民監督員分別就水系循環、綠植維護等進行提問,行政機關逐一答復。經聽證查明,濕地生態得到明顯改善,周邊群眾居住環境得到優化。青島市院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后,根據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認為被建議單位初步履行了保護濕地職責,對本案作出終結審查的決定。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組織結案聽證,可在聽證前組織聽證員實地勘查,必要時,可聽取涉案區域群眾意見。對前期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分歧較大或問題需廣泛關注的,可進行直播,邀請媒體全程參與,提升公益保護關注度和公正性。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責任編輯:周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