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寧武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李某因散布虛假招工信息詐騙2.7萬元獲刑。
2020年6月6日,被告人李某在朋友圈發布虛假招工信息。2020年6月7日,被害人田某、郭某先后分別看到朋友圈上述招工信息后,與預留的手機號碼聯系。被告人李某謊稱自己在寧武某煤業有限公司擔任調度員,可以幫人安排工作,需要先交11000元好處費用于打點,后續再交39000元,共計5萬元,一年后便可在寧武華潤電廠工作。田某給李某微信轉賬11000元,郭某分兩次通過支付寶給李某轉賬16000元。李某后未給二被害人安排工作,繼續索要錢款。田某要求退款未果報案。郭某隨后報案。
經查,寧武某煤業有限公司、華潤電力(寧武)有限公司均證實無名為李某的員工,未發布過招工信息,也未委托任何個人進行招工。2020年11月16日,被告人李某家屬退賠田某、郭某損失,田某、郭某出具了諒解書。
寧武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某自愿認罪認罰,退賠被害人損失,主動繳納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章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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