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訊(記者錢龍 通訊員郭紅元)11月6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曝光8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在這次曝光的案例中,被查處的既有出租車駕駛員也有駕校教練。營運性車輛駕駛人酒駕不僅要受到法律制裁,還可能丟掉“飯碗”失去從業資格。
案例1:酒駕三輪摩托被查,駕駛人還有其他違法
11月4日,長治黎城公安交警查處一起無證、未戴安全頭盔酒后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交通違法。
當日15時,民警在對一輛無牌三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滿口酒氣,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兩次檢測,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別為28mg/100ml和30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駕駛人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未佩戴安全頭盔,所駕駛車輛也沒進行注冊登記。
民警在對駕駛人鄭某無證、未戴安全頭盔酒后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普法和安全教育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處以罰款1550元。
案例2:酒駕司機被罰后駕車再上路又被查
11月2日14時,臨汾公安交警支隊直屬環城大隊民警在對白色小轎車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員某某一身酒氣并拒絕配合檢測,民警將其帶回大隊進一步檢測。令民警沒想到的是,員某某應對酒精檢測不是故意拖延時間,就是企圖周旋逃避。后經檢測,員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21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進一步查詢后,民警發現員某某前不久就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處罰過,駕駛證還在暫扣期間。
案例3:無證、不戴頭盔且酒駕二輪摩托車駕駛人被罰
11月2日,呂梁臨縣公安交警查處一起駕駛人無證、不戴安全頭盔且酒后駕駛二輪摩托車交通違法。
當日21時許,民警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呈蛇形行駛,遂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時,民警聞到駕駛員有酒味。經酒精檢測,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8mg/15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駕駛人高某還存在不戴安全頭盔、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等交通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高某酒后駕駛摩托車等三項交通違法給予罰款1350元的處罰。
案例4:酒駕被查,司機說喝這點酒開車“問題不大”
10月30日20時40分,朔州平魯公安交警檢查小型轎車時聞到車內有酒味,立即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蘇某血液中酒精含量67mg/100ml,屬酒后駕駛機動車。面對民警詢問,蘇某承認剛和朋友喝完酒準備開車回家。當被問到為什么喝酒后還敢開車時,駕駛人稱,喝這點就酒開車感覺問題不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蘇某作出駕駛證一次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5:實習期酒駕后駕照被注銷,駕駛人不思悔改再酒駕
10月30日晚,運城聞喜公安交警查獲一名酒駕司機,該司機除無證駕駛外,還存在二次酒駕交通違法。
當晚23時,民警發現一名司機神色緊張有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遂對駕駛人李某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3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進一步查詢民警發現,李某曾于2019年7日因實習期內酒駕被公安交警查獲并注銷了駕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李某無證駕駛、二次酒駕違法作出罰款4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合并處罰。
案例6:出租車司機酒駕被查,拘留罰款丟“飯碗”
10月24日晚,長治公安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延安中路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21時,晉DT30**號出租車行至執勤點時被查獲。經酒精檢測,駕駛人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73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駕駛人將被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5000元罰款,并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7:教練醉酒后開教練車,丟飯碗還被刑拘
10月23日23時許,在路上行駛的晉K21**學小型教練車引起晉中公安交警二大隊民警的注意。打開車窗酒味撲鼻,民警隨即對司機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4.6mg/100ml,已達醉酒狀態。駕駛人蘭某自稱是駕校教練,當晚與朋友小酌幾杯,感覺天晚不會遇到交警,便僥幸上路。民警依法對蘭某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并帶至醫院抽血。10月27日,山西省平遙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送檢的蘭某鑫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124.37mg/100m,已構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
教練車屬營運車輛,醉酒駕駛營運車輛處罰更嚴厲。因為醉駕,蘭某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且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同時,蘭某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醉駕營運車輛,蘭某被駕校開除并被永久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從事駕校帶教相關工作。
案例8:高速交警查獲一起酒駕違法行為
10月6日22時,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隊二大隊民警在靈河高速代縣北收費站發現晉A*****灰色小客車駕駛員李某某滿身酒氣。現場,民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結果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33mg/100ml。民警將李某某帶回大隊再次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仍為33mg/100ml。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李某某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黃河新聞網
【責任編輯:周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