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伙為一元車費拳打出租車司機獲刑
為了1塊多錢就沖動動粗,一拳打出去,不僅賠錢數萬元,還差點蹲班房,小伙子追悔莫及。日前,德州經濟開發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以被告人劉旭(化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小伙子劉旭是1992年12月生人。2015年12月11日下午5時許,劉旭在德州學院附近打車到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八東路鑫源國際門口。下車時,因相差1塊多的車費錢與出租車司機王磊(化名)發生爭執。
“我要求下車的時候是8塊4,錢我都準備好了,誰讓你又多開了一段路,計價器跳字成為9塊多才停車?”劉旭說,“我就給你8塊4,算是到我要求下車地點的車費!”
“不行!計價器上顯示的是多少錢,你就必須給我多少錢!”王磊氣惱地說,“你在哪兒下車也是要過馬路的,我帶你過了街道護欄也是方便了你!如果沒錢打不起車就不要坐!”……
爭吵期間,王磊用前胸頂了劉旭兩下,劉旭不甘示弱,揮手朝王磊右眼回擊一拳。就這樣,因為一塊多錢的車費,倆人鬧進了派出所。經法醫鑒定,王磊右眼眶內壁被打骨折,鑒定傷情為輕傷一級。2017年3月10日,公訴機關將此案向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提起公訴。此時,劉旭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主動賠償王磊經濟損失5.7萬元,取得了王磊的書面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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