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據悉,這是校外培訓行業首個全國性示范文本,意在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服務行為,化解退費糾紛。
在實際中,家長們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有些會提供相對正式的合同文件,但相當部分只是提供一張交費收據,對于家長和學生的退學退費等權益,只在口頭上介紹或者承諾。對于個別家長的“較真”與疑惑,可能校外培訓機構一句“大家都一樣”的說辭便打發了。結果,一旦發生退費,就可能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或者“有嘴說不清”的口頭官司,甚至完全由校培訓機構所制定、由其一方說了算的“霸王條款”。
《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使用,將會更好地保護、明確家長和學生的權益,徹底杜絕口頭官司、“霸王條款”,也有利于建設有機的、健康的校外培訓市場生態,讓校外培訓更透明、規范、平等。
李林霞
【責任編輯: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