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為過年送什么發愁嗎,還給200元、500元的人民幣紅包嗎?太俗氣了,直接送52種外幣大紅包,不帶國旗:198元/套(28國52張);帶國旗及國家介紹:238元/套(22國52張)全部真鈔,可以收藏、又有面子,絕不是一般老板能做到的!”今年春節前夕,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里冒出了好多賣“外幣紅包”的信息。
春節是中國人發紅包的高峰期,對一些人來說,紅包給多了心疼,給少了沒面子,而“外幣紅包”正好解決了過年的紅包問題。然而,“外幣紅包”真如賣家所述,百利而無一害嗎?
外幣紅包價值并不高
“‘外幣紅包’最后幾套,欲購從速,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從去年圣誕節開始,一直到臘月二十二,臨汾人張建剛的微信朋友圈中幾乎天天都會出現這樣銷售“外幣紅包”的信息。翻看這寫圖文并茂的信息,“外幣紅包”的售價在198—298元不等,其中包括美元、韓元、越南盾、柬埔寨瑞爾、朝鮮元、白俄羅斯盧布在內的28個國家的52張外幣。
春節前,記者在張建剛的朋友圈中選擇了一位微商進行了咨詢。對方稱,元旦過后銷售還不錯,平均每天可以銷售80套左右,另外還提供“私人訂制”服務,根據客戶的需求搭配不同的貨幣。另外,還有一種叫做“福袋”的“外幣紅包”商品,里面裝有100個國家的硬幣。
“52張外幣折合人民幣是多少錢?”面對記者的詢問,多位微商給出的答復不盡相同,“大概100元左右,會根據匯率的波動而有浮動。”“198元我們就掙20塊錢,折合人民幣180元左右。”
記者拿著以198元購買的“外幣紅包”去中國銀行進行了鑒定和估值。“52張外幣中,僅1美元和10元港幣有流通價值,其它諸如柬埔寨瑞爾、越南盾、印尼盾等外幣,基本為小國紙幣,一般國內都沒有兌換,面額較大,而價值不高。”中國銀行太原漪汾支行的工作人員說,其中有部分外幣她也未曾見過,難以對外幣的真偽做出鑒定。同時,一位經常帶團去印度尼西亞的海外領隊告訴記者,一萬元面值的印尼盾約等于五元人民幣。
銷售模式為層層代理
“52張外幣的價值很低,折合人民幣大概只有30—40元,而且部分外幣已經不能流通。” 福建籍微商“魏總”向記者透露,198元每套的“外幣紅包”最底層代理的利潤也在百元左右,去年春節的時候他還僅僅是個“下線”。
2016年春節前,“魏總”經朋友介紹開始接觸“外幣紅包”,并開始通過微信進行代理銷售,成為一名“下線”代理商之后,“魏總”的銷售業績還不錯。今年春節“魏總”已經開始發展“下線”代理,他與“下線”通過微信聯系轉賬,快遞發貨的線上交易模式進行合作。
“如果下線代理質疑外幣真偽,怎么辦?”面對這個問題,“魏總”說,如果是假幣早被公安局抓了,而且大型C2C購物平臺、B2B電商網站都有銷售,這些網站都有一套審核機制,所以不必擔心真偽。記者發現,在一些網購平臺,“外幣紅包”也早已賣得火熱,其中不乏交易量上千的網店。
用外幣發紅包勿逾越法律“紅線”
“外幣紅包”雖然能夠解決面子問題,但從法律角度看,“外幣紅包”卻非常容易逾越法律“紅線”。“用外幣發紅包屬于贈與行為,贈與貨幣其實也是貨幣流通的一種形式。” 山西文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志剛說,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并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另外,根據規定,居民兌換外幣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從事外匯兌換的銀行或指定外匯兌換點兌換,否則都屬于非法換取外匯行為,如果查獲,沒收相關款項并處以罰款。因此,個人買賣外幣系違法行為。
“如果非法買賣外匯數額在2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張志剛說,如果出售的“外幣紅包”中存在假幣,性質就更加惡劣了。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三款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報記者 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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