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因環境問題突出,省環保督察組12月23日對臨汾市域內的洪洞、襄汾等7縣(市、區)和霍州煤電集團的主要黨政領導和負責人進行約談。
其中,對環境問題相對突出的洪洞縣、襄汾縣、霍州市黨政主要領導、霍州煤電集團主要負責人進行告誡性約談,對環境問題較為突出的堯都區、鄉寧縣、侯馬市、浮山縣等4個縣(市、區)黨政領導進行警示性約談。這些縣區和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是督查組通過下沉督察、信訪舉報、走訪調研、個別談話和資料審查等途徑發現的。
督察組指出,洪洞縣存在的環境問題是:環保主體責任層層遞減,存在上熱下冷、認識片面、缺少配合等現象;網格化環境監管落實不到位,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基層培訓不到位和業務能力不強等問題;環境質量不降反升,今年1-11月大氣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同比增長較大,汾河天井斷面COD、氨氮平均濃度同比上升138%和63%;部分督辦案件處理不到位,沒有按照部門職責和網格化監管職責嚴肅問責;部分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土小企業取締不徹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趙城工業園區無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道路揚塵污染和農村散煤燃燒嚴重等。
襄汾縣存在的環境問題是:環保主體責任和網格化環境監管落實不到位,工業企業駐廠監管不力,企業超標排放時有發生;空氣質量排名靠后,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和總量居高不下;辦理督察組轉辦案件追責力度不夠,對督察組轉辦的7件典型案件追責不到位;工業企業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相對突出,襄陵鎮14家小鑄造企業轉型升級力度不夠,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不到位,道路揚塵和面源污染嚴重,環境基礎能力建設相對滯后等。
霍州市存在的環境問題是:環境質量指數不降反升,今年前11月優良天數在全市排名倒數第一;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不完善,監管方案未明確各級網格的具體監管職責和內容;城周邊村散煤燃燒嚴重,主城區周邊仍有近20個村未實現集中供熱全覆蓋;城市周邊道路二次揚塵污染嚴重。
霍州煤電集團存在的環境問題是:郭莊泉域重點保護區范圍內違法建設問題突出;礦區(辛置)生活污水處理廠超期建成,兩年來800余萬噸生活污水直排;辛置煤礦矸石山自燃,嚴重污染周邊環境,白龍礦區域環境臟亂差,矸石處置不規范,矸石場道路未硬化,有煤泥在廠區內堆存。霍州煤電集團環境問題突出,直接影響人民群眾健康,嚴重影響了臨汾市和霍州市整體環境保護工作。
堯都區存在的環境問題是: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落實不足,網格化環境監管存在不足,駐廠監管不到位;空氣質量排名靠后,主要污染物濃度居高不下;對部分督察組督辦案件處理追責不到位;部分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道路揚塵嚴重,各種堆場、料場未有效覆蓋等問題等。
侯馬市存在的環境問題是: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及時,環保壓力傳導不夠,部分部門履職不到位;境內汾河上平望斷面、澮河小韓村斷面流域斷面超標,治理進度緩慢;關停淘汰企業清理整頓不徹底等。
鄉寧縣存在的環境問題是:環保壓力傳導層層遞減;部分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鄂河流域水環境治理進度滯后;環境基礎能力建設相對滯后,生活垃圾填埋場覆蓋范圍不夠,未解決垃圾滲濾液處理問題;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頓工作不徹底等問題。
浮山縣存在的環境問題是:未逐級簽訂環保目標責任書,部分職能部門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網格化監管傳導壓力層層遞減;停產、關停、淘汰選礦廠清理整頓不徹底;礦山地質生態修復治理不到位,歷史欠賬多;環保基礎設施不完善,縣城污水處理廠負荷不足,運行效率低。
督察組要求,被約談的有關縣(市、區)和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要站在“五位一體”總布局的戰略高度,按照樓陽生省長“三個不要”、“三個要”和“四鐵”的工作指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同步、并重、協調發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要進一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優化環境監管網格化制度,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進度,加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力度,落實大氣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進一步落實土小企業淘汰政策,要堅持鐵腕治污,堅決打擊土小企業死灰復燃,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對省督察組轉辦的典型案例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環境信訪問題,要從嚴、從重、從快,依法依規加大追責力度。
洪洞縣、襄汾縣、霍州市、堯都區、鄉寧縣、侯馬市、浮山縣和霍州煤電集團主要負責人均進行了表態發言,認為通過約談要深刻反思,舉一反三,查找不足,要加強領導,壓實責任,嚴格標準,綜合施策,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于提出的整改建議要不折不扣執行,確保各項環保工作落到實處。
記者侯津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