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寧武縣空氣環境質量,切實加強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發現問題的整個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和《寧武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武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大隊下發了《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方案,決定從2017年2月15日至3月31日,在寧武縣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攻堅行動。
會議要求:(一)強化內部分工,細化組織部署。一是要充分認識此次整治行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高思想認識,提前謀劃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實現空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的目標。二是根據轄區交通元素分布、道路狀況、車流量等情況,認真分析研判,摸清本轄區渣土運輸車輛通行規律和已注銷黃標車詳細數據,找準風險點、重點管控時間段等,并在研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本地區工作任務和重點,細化工作職責和措施。
(二)開展督導檢查,確保查處有效。為提高整治的針對性、目標性、科學性,大隊將結合日常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渣土運輸車和已注銷黃標車專項整治工作收到實效。
(三)規范執勤執法,加強安全防護。在整治行動中要用足用好《刑法修正案(九)》、《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刑事、行政法律手段,堅持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在執法方式、采取強制措施上要注重理性平和,把握好整治的力度。要高度重視民警執勤執法安全防護工作,強化現場防護措施和檢查監督,堅決防止民警和交通協管員傷亡事故的發生。對暴力抗拒民警執法的,要堅決依法處置,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