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網絡直播行業用戶和市場規模持續增長,但同時也帶來著作權侵權風險,制約了網絡直播行業的健康長遠發展。
網絡主播從業人數眾多,且可以自行選擇直播時間,呈現出明顯的瞬時性與隱蔽性。這導致直播侵權行為及實施主體的發現及取證難度較大。這一方面導致直播侵權案件數量總體較少,且權利人往往將直播行為與較易取證的回放行為一并起訴,以增加勝訴概率;另一方面,因為網絡直播的直接侵權主體難以查明,權利人更傾向于將網絡直播平臺作為起訴對象,對同一平臺內不同用戶的侵權行為一并或分別起訴,“化零為整”以降低訴訟成本。
司法裁判具有重要的價值引領作用。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判決的同時,要積極促進平臺加強直播間治理。目前,各大直播平臺對于“陪你看”等存在較大侵權風險的模式進行了優化,有關侵權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規范方能更長遠。對于直播平臺來說,要加強監管,建立健全主播準入、培訓制度,及時推送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內容;根據主播違規情況、直播內容類別及用戶規模等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等。加強與權利人溝通合作,針對音樂等常用直播素材創建正版資源庫,供網絡主播直播時使用,從源頭減少侵權行為發生。
對于主播來說,也要不斷提升版權意識,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只有加強原創,不斷推陳出新,才能贏得更多用戶認可,推動網絡直播行業行穩致遠。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