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場網訊(記者 程娟)近日,省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法規,對農資廣告發布作出提示,旨在進一步規范農資廣告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提示明確,發布農藥、獸藥廣告需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農資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涉及專利的,應標明專利號和種類,禁止使用無效專利或未授權專利作廣告。廣告經營者、發布者需建立健全廣告審核、檔案管理制度。
此外,廣告引證內容需真實、準確并標明出處,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及“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禁用用語,不得貶低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農藥、獸藥等廣告不得含有功效或安全性的斷言保證,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專業人士作推薦。種子、種養殖廣告不得作無法驗證的斷言或經濟效益保證。
據了解,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農資廣告監管,嚴查違法行為,并呼吁消費者提高警惕,發現違法廣告及時撥打12315舉報。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