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備耕,農資先行。農資質量安全事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事關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大局。
為進一步做好2025年“農資打假”審判工作,依法懲治制售偽劣農資犯罪,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遴選發布了4件“農資打假”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種子、農藥、化肥3類重要農資,涵蓋利用網絡電商平臺銷售、“農資忽悠團”進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旨在提高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加大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犯罪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農資打假”審判工作,扎實履行刑事審判職責,依法從嚴懲處各類制售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單獨或者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布《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進一步加強涉種子刑事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保護種業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營造種業振興良好環境的指導意見》等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突出對偽劣農資違法犯罪的懲治力度,為依法懲治相關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政策依據。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大對制售偽劣農資犯罪的嚴懲力度,為農業豐收、農民增收和鄉村振興保駕護航。 原載于2025年4月2日《中國知識產權報》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