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云:“佳節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清明節是緬懷祖先、追憶親人的日子。但“清明時節雨紛紛”,走在“路上行人欲斷魂”之掃墓路上,心頭會不經意間蒙上一層灰暗沉悶色彩,不免會讓人在體味人生、感悟死亡的同時,自然生發出“莫忘死”的念頭:即人注定要死的,當以“莫忘死”來時時警示自我——生命不息、奮斗不止。
小時候是不知死亡的,更沒有死亡概念,整日吃喝玩樂、無憂無慮,快樂無比。直到突然有一天母親在山大二院不幸發生意外,搶救無效而撒手人寰,轉瞬間棄世而火化、火化而入殮、入殮而入土,進而天地永隔、永不相見。與母親剎那間的生死離別,如針刺一般讓我深感死亡的存在,同時也讓天真幼稚的我開始鉆“牛角尖”,頑固不化的“想不通”:既然人已經來到這個世界,為什么還要死亡,若是不死不滅,永遠快活地生活該多好。尤其是讓善良賢淑、愛我備至的母親離我而去,使我如剜心割肉般創巨痛深,簡直是無可比擬的損失。
母親在病床上忽而離去的情形,深深地烙刻在我腦海里,久久揮之不去。至此死亡的陰影便如漲落的海潮一般,不時什么時候就會如驚濤一般,在我心海里洶涌澎湃起來,如駭浪一般讓我感到心驚膽戰、惴惴不安,仿佛在警醒自我“莫忘死”:要向死而生,珍惜生命、活在當下,要追求理想無懼死亡,面對危險挑戰要絕地反擊。
于生者而言,死亡降臨都會感到恐怖不安、心有余悸,可謂談死色變,這是因為人們畏懼死亡、未知死亡。尤其會好奇人死后會經歷什么呢,死后會是一種怎樣的狀態,這些疑惑謎團也許只有死后才能解開。但死者終歸不可復生,而生存者卻偏易墮落,人們“害怕死”但卻不“珍惜生”,茫然不知生命的意義是什么?
有人認為生命的意義是:生命就是活著,活著就是為了生活,但進一步探詢為什么要生活,即使強詞奪理也只能說生活是為了活命,那么活命又是為了什么?如此循環往復,答案也似乎很難找尋出來。
有的人認為生命的意義是:生命如逆旅單行道,哪有歲月可回頭。人生下來就開始走向死亡,任何人不能回避,所以生命的底色原本就是悲涼凄慘、充滿了磨難痛苦,生命就是在苦難中掙扎、在磨難中成長。
有人認為生命的意義是:生命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是“無意義”,百年以后生命痕跡煙消云散,沒人會記起。所以活在當下、及時行樂,享受生活、過好每一天。切記:生、非己愿,死、非己想。
生命意義眾說紛紜、不一而足,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我另辟蹊徑,從“生與死”關系中,鉤玄提要、探尋生命真意。
我們無論做什么事,都要努力推陳出新、日新又新,只有在“生來死去”中才有進步發展:因為世界上任何事業如果單有毀滅死亡,便無有生機新生,可若單是新生創造而無死滅舍棄,那也無濟于事、亦無發展進步。
舉例而言,比如春天萋萋芳草、青青喬木、鮮明花草,如果在冬天里沒有經受死亡般的風霜打擊,沒有經歷毀滅般的冬日摧殘,沒有瀕臨滅亡般的劇痛體驗,沒有經過“死而復生”的考驗。那么當春日來臨,草木依舊會冬日老殘、凋零敗落,呈現出毫無生機、死氣沉沉的樣子,哪里會有朝氣蓬勃欣欣向榮的生機!所以要新生發展、要進步提高,必先行之于適度“死亡”之手段,不妨用恰當“毀滅”之手法。同時滅亡要以新生為目的、以創造為指引,死亡必以繼起生命為目標、以繁衍生息為手段,似浴火重生、破繭化蝶!
于人生而言:人死是必然事,無論達官貴人、平民百姓,都是要面臨死亡的,這是天道規律——因為世界是在死亡中新生、在毀滅中進步。這樣想來死亡不足懼怕,但生活庸庸碌碌、無所事事倒是讓人忌憚。所以生命應是向死而生,以無懼死亡的斗爭精神去面對困難,奮力拼搏而贏得豐盈人生。常言道“心不死則道不生”,所以“活著”就應該為道、為人生理想而“不怕死”地活著,縱是為“道”而死,那也會換取我們精神上的不死與永生!只有“舍生忘死”地去斗爭,生命天空才會晴空萬里、一片光明!
記得有句名言這樣說:“只要我們打破生死關頭,為了遠大理想而無懼死亡,就沒有什么困難不能克服,就沒有什么痛苦不能忍受”。我以為這是在生死問題上最有力的昭示,這是對生命意義的最好詮釋,亦是最能鼓舞勇敢精神的,我愿銘記此嘉言指引人生。(馬履聲)
作者單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