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謝法官了,這錢欠下好幾年了,人也找不到,我都以為要不下了,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就幫我要到了錢,真的太感謝了。”3月17日下午,一名當事人專程趕到靜樂法院送來了錦旗,寫著“秉公辦案效率高,司法為民暖人心”,對人民法院堅持“如我在訴”的工作態度表達誠摯謝意。
2025年1月,原告劉某因其與王某的民間借貸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稱,被告王某與其為朋友關系,被告王某于2018年向其借款,經過原告的多次催要,被告至今仍有8000元未償還。
案件受理后,法院通過傳統郵寄、電子送達等方式均未能向被告有效送達起訴狀及相關法律文書,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為保障原告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帶領團隊進行實地送達,多次走訪被告戶籍地、曾經居住地以及原告提供的其他住址線索,并不間斷地撥打被告聯系電話,最終通過村民聯系到被告父親,向其說明本案案情,希望轉告被告讓其主動聯系法院,協調處理本案。
經過幾次溝通,被告主動聯系法院,法官一方面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引導其換位思考,另一方面多次釋法明理,最終被告向原告償還了8000元,原告隨即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法院依法裁定準許,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在收到被告還款后,原告激動地表示:“本來我不抱什么希望了,沒想到法院真的能幫我把錢要回來,你們辦案真的太盡心盡力了。”(本報記者 章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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