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熱心網友稱長治市上黨區宏運十字路口左轉紅綠燈還有7秒時,行人過街信號燈變為綠燈,行人開始通行,容易出交通事故,希望更改時間。
通過現場體驗期間發現,當車輛左轉信號燈剩余7秒時,行人開始過馬路,待左轉信號燈熄滅時,正常步行的行人尚未走到左轉車道,基本不會出現人車沖突的危險狀況。但若是騎車通過的話,7秒時間足以到達左轉車道,此時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
現場市民張先生說:“我平時注意不到有這個時間差,所以對我來說沒什么影響。”“看到綠燈開始了就走,不太注意這個,車是左轉,咱是直行,應該是不影響吧。”騎車的市民趙女士說道。
那么,上黨區宏運十字路口的紅綠燈配時是否合理?為何要如此設置?
上黨區交警大隊秩序科內勤梁永祺說:“宏運路口是咱上黨區主要的交通路口,之前行人通過的時間比較短,不能一次性全部通過。為了加大行人的通行率和通過率,在左轉信號燈還有最后7秒的時候開始允許行人通行,這樣的話可以大大加大行人的通行率和通過率。當行人從起始點行至左轉車道的時候,左轉的信號燈基本上已經結束,這僅限于行人的通行。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通行的時候,必須得‘推行’才可以通過。”
上黨區僅宏運十字路口的紅綠燈是這樣設置,且已實施超過五年。與此同時,駕駛電動自行車通過斑馬線的現象屢見不鮮,甚至還有部分人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這些違規行為無疑給交通安全埋下了隱患。
上黨區交警大隊秩序科內勤梁永祺說:“在這里呼吁廣大交通參與者,一定要按照交通信號燈行駛,特別是非機動車駕駛者,像駕駛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在通過交通信號燈路口的時候,一定要‘推行’通過。”(雯雯 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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