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丈夫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幾次起訴離婚他也不出現,我能不能離婚開始新的生活?”近日,武鄉縣人民法院故城人民法庭在辦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依法缺席判決原被告雙方離婚。事后,原告郝某送上錦旗,感謝法官公正審判,為其解憂。
辦案中,法官通過電話始終聯系不上被告,通過電子送達、郵寄送達也均未得到回應,這給案件的送達和審理帶來極大困難。法官通過向村委干部走訪得知,被告系離異家庭,其父親在村中生活。但多次撥打其父親電話未能得到回應,法官便多次前往尋找,依然未果,從鄰居口中才得知其父親已外出打工。隨后,法官又從原告處了解到被告在太原買了房子,可能居住在太原,于是法官再次前往尋找,但經過向小區物業及房屋中介了解,該房子已通過中介出租,被告并未居住。
除實地送達,法官還多次撥打被告電話,并嘗試添加其微信,但均無功而返。法官偶然了解到被告父親因腿受傷在家養傷,便立即前往,終于見到了被告父親。經過一番溝通,被告父親同意勸說被告積極應對訴訟。經被告父親的努力,法官添加上了被告的微信并進行溝通。法官告誡被告逃避和漠視無助于解決問題,要主動承擔家庭責任積極面對糾紛。
原告系第四次起訴離婚,前三次被告均缺席未到庭,這一次,被告劉某在開庭當日仍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辯狀。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判決準予原、被告離婚。本案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