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電熱水袋、電暖手寶成為消費者的“御寒神器”。然而,市場上銷售的暖手器類產品質量參差不齊,消費者如果選購不當,便會帶來一定的安全風險隱患。浙江省臺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在消費監督過程中發現,已于2010年禁止生產的電極式電熱水袋在市場上仍有出現。對此,臺州市消保委近日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暖手器類產品時,要注重產品的安全性,尤其不要購買電極式熱水袋。
不要購買電極式熱水袋。選購時可用手適當按壓電熱水袋,如果整個中間部位沒有明顯發熱元件,里面是兩節圓柱體,則為電極式,建議不要購買;如果明顯摸到一個網狀物體,那就是發熱絲式;如果能摸到一塊體積較大的U形、圓弧形管子的硬物則為電熱管式,發熱絲式和電熱管式的可以選購。盡量不要選購自行注水的電暖手器,如果水量控制不好,會存在一定安全風險。若消費者發現商家在售賣電極式熱水袋,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不要購買“三無”產品。消費者要仔細查看電熱暖手器的產品規格、型號、商標是否與說明書一致,是否有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執行標準等,正規產品執行標準號應為GB4706.99—2009和GB4706.1—2005。 (據中國消費網)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