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民張先生致電本報:“入駐園區的項目,哪些項目需要辦理環評手續?如何辦理?”
長治招商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只要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無論是對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或者聲環境造成影響的污染影響類項目,還是項目建設期、運營期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生態影響類項目,都應按照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環境部在2020年11月發布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名錄中對55個一級行業、173個二級行業進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名錄的規定,分別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