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場網訊(記者 武小濤 通訊員 謝連鵬)近日,陽泉市礦區人民檢察院就某機構十年來違法向新聘人員收取入職押金問題向有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某機構在招聘員工時要提前收取押金,這一做法是否合法合規?請相關部門給出說法。”陽泉市礦區人民檢察院在陽泉隨手拍平臺發現市民反映的線索后,第一時間聯系相關行政機關共同前往該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在實地走訪過程中,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機構負責人詢問了相關情況,調取了聘用合同、押金臺賬、收據等證據材料。經審查,該機構在規章制度及聘用合同中違法規定了合同押金事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在確認違法事實后,檢察人員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現場向機構負責人進行了釋法說理,機構負責人對此表示認同并積極進行整改。檢察建議發出后,行政機關于次日函復礦區人民檢察院履職情況:經督促整改,該機構向33名員工退還押金25500元,并修改了工資管理辦法、聘用合同條款,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自“檢護民生”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一直是檢察機關的履職重點。下一步,陽泉市礦區人民檢察院將持續強化勞動者權益保障領域法律監督力度,積極推進“檢察+工會”工作機制落實,進一步深化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主動探索開展數字檢察監督工作,做實司法為民,確保檢察權為人民行使、讓人民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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