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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式消費、直播帶貨、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強制搭售……近年來,消費領域出現的新問題不斷困擾著消費者,甚至擾亂消費市場良好秩序,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對此作出了一系列的規定,以應對消費領域新挑戰。在“自動續費”問題上,條例規定,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自動續費提醒方式引熱議
“有時候某個視頻會員只是臨時需要,相較于直接續費半年或一年,不如選連續包月更劃算,但常常會忘記在到期之前取消。”太原市李女士經常是在到期后收到自動扣費訂單時,才想起來取消連續包月,“確實蠻頭疼的,有時候能申訴退款成功,但常常是沒辦法退款的。”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視頻平臺勾選“自動續費”可以享受折扣,所以很多用戶都會選擇自動續費,但是到期后,有些平臺并不會提醒用戶將要自動續費而是“一扣了之”。比如,有的訂購會員的系統界面上,有很小的一行字:“到期后自動續費,可隨時取消”,并且已被默認勾選。用戶不仔細看,根本不會注意到那行字。至于一些App“免費試用”后自動高價續費,更是一種隱形欺詐行為。
“去年8月,我為了追一部電視劇,花0.1元在某視頻平臺開通了7天的會員。7天的會員服務到期后,我再沒有打開這個軟件,后來無意之間看到消費記錄才知道視頻會員被自動續費到了今年5月,前后扣款近百元。”太原市的李女士說。
針對此次條例對“自動續費”問題的規范治理,太原市的張先生也表示,“這個真的需要,我每次都忘了在哪里,找了好久才關的上,當初我就不應該開。”
自動續費提示多樣化
近日,記者以用戶身份,從購物、視頻等領域,選取多款App進行實測,發現大多平臺都會在到期前一周內,通過App推送或短信的形式提醒消費者,“會員即將到期,將進行自動續費”。
網易云音樂明確稱,會在下一個訂閱期扣款前5日內,以站內信等方式通知會員用戶,第三方支付渠道也可能會向用戶發送扣款前提醒通知;愛奇藝客服表示,會員用戶在接受服務前及自動續費日期前都有提醒,提醒會通過多渠道,如短信、微信或支付寶、站內消息等形式;喜馬拉雅客服介紹,自動續費前會提前7天向用戶發送短信通知。
然而,一些手機應用的經營者,選擇用格式條款進行說明,恰恰是采取了“最不顯著”的提醒方式,使消費者落入了陷阱。可見,無論是“默認勾選”自動續費,還是“免費試用”后自動高價續費,都違反了市場交易最基本、最重要的誠信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均已涉嫌違法。
何為“顯著方式”提醒
“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既是對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的充分保護,也是經營者彰顯誠信服務的應有自信。
“‘顯著方式’具體有兩個意思,一是指經營者義務的履行范圍,如商品或服務的品名、價格、計價單位、計價方法等;二是指經營者義務的履行方式,如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真實名稱、標記等的標注位置。”山西成誠律師事務所閆艷軍律師向記者介紹,“商品或服務價簽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準確、標識清晰醒目,這樣的標注方式才是‘顯著’;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提前多日、多渠道、多頻次提醒消費者,扣款前請求消費者再次確認,這樣的告知方式才是‘顯著’。”
讓消費者明白消費、放心購買,消費糾紛從源頭環節大幅減少,消費者的權利與經營者的義務才能雙向奔赴、彼此共贏。(見習記者 閆慈陽)
【責任編輯 陳暢 實習生 葛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