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6月19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對《山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有關內容進行深入解讀,《實施方案》謀劃了新時代新征程山西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新藍圖、新愿景。
集體林是提升碳匯的重要載體,是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資源。山西集體林地占全省林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布在115個縣(市、區),涉及到430萬農戶,近日,我省出臺了《實施方案》,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穩步推進符合山西實際的改革舉措落地見效。
《實施方案》聚焦答好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山要怎么分、樹要怎么砍、錢從哪里來、單家獨戶怎么辦”林改四問,圍繞八項改革任務,細化了23項具體改革舉措。在組織實施過程中,提出五項推進舉措: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夯實責任;鼓勵先試先行,開展試點探索;加強能力建設,提升服務水平;壓實防火責任,強化林區安全;強化考核評價,注重跟蹤問效。《實施方案》還明確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22.60%,可比口徑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1.69億立方米以上,林草產業總產值達到700億元。(閆慈陽 荊亞迪)
【責任編輯 陳暢 見習編輯 高皓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