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是干出來的,真干才能真出業績、出真業績。”“堅持干在實處、務求實效。”“要以釘釘子精神抓工作落實”......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各項會議精神,提高工作效率,改變工作作風,增強工作執行力,公司總經理常選斌提出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早安排、晚落實,即3111工作法,著手通過早安排、晚落實,將嚴一抓到底,逐步做到從嚴的安排,到嚴的落實,再到嚴的考核,提升執行力,進一步推動公司穩步發展。
“3111”工作法中,“3”為“每日3安排”,在每日早調會結束后,礦所屬各科隊必須召開本部門科(隊)務會,安排部署“上級-公司-科隊”三級層面的重點工作,分別是傳達上級單位會議精神和重點工作的安排、傳達公司調度會精神和礦層級重點工作安排以及各科隊日常重點工作安排,明確具體工作、相關責任人,并形成本部門的“早安排,晚落實”工作清單,達到“工作清單化,任務責任化”做到“個個身上有責任、人人頭上有指標”。“1”為“每日1落實”為每日下班前,填報工作完成情況,對當日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分析出存在的問題,需要改進的措施和提升的空間,達到“在總結中提升,在反思中收獲”。“1”為“每日1抽查”,在調度會上,隨機抽查一個科隊,負責人對“早安排、晚落實”情況進行匯報。“1”為“每月1考核”,安監處、調度室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執行不嚴、落實不力的科隊進行考核,對調度會上匯報的不具體,存在敷衍的進行考核,統一于月度納入月度工資進行考核。
自早安排、晚落實3111工作法執行以來,各科隊工作完成度逐步提高、職工責任心逐漸增強、科隊執行力逐級提升,形成了層層推進、逐級落實工作格局,切實以“過硬班子”帶動“職工過硬”,共同續寫慈煤發展新篇章。張婧偉
【責任編輯 李佩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