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晉城市市場監管系統以保障民生為導向,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鐵拳”行動,嚴厲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藥品、假冒偽劣化肥、“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生產銷售劣質燃氣具、使用不符合要求特種設備、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假冒知名品牌等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高平市明東加油站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車用汽油案
2023年1月11日,晉城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收到市局不合格后處置報告線索,在2022年度晉城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高平市明東加油站銷售的92號車用汽油,經陜西省能源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該批次車用汽油是當事人2022年8月份從山東東營一陌生人處購進,無購進票據,銷售價每升7.79元,抽樣基數為3500升,貨值金額為27265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車用汽油的違法行為,鑒于該案中,當事人違法所得無法計算,晉城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自由裁量權有關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車用汽油,作出罰款46350.5元的行政處罰。
晉城市順鑫旺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3年4月2日,晉城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晉城市城區紅星西街晉鋼東區一輛太原牌照的商務車上裝有汾酒,涉嫌假冒。執法人員趕赴現場后了解到,車輛駕駛人在向晉鋼東區一地下室搬運涉案商品時,被晉城巡警依法查扣,現場涉嫌侵權假冒汾酒共61箱。經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鑒定,上述涉案汾酒是假冒該公司注冊商標的商品。
經調查,上述汾酒為晉城市順鑫旺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購進,購進時未索取供貨商資質、合格證明文件等資料,也未開具任何票據。依據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稽查中心和山西省晉城市糖酒副食批發有限公司出具的《價格說明》和《晉城區域部分汾酒價格證明》,經計算確定當事人非法經營商品貨值金額共計140628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汾酒的違法行為,晉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侵權系列汾酒61箱,并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晉城市城區翔宇副食生活便利店等39家經營戶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電池系列案
2023年6月中旬,晉城市城區市場監管局不斷接到轄區群眾舉報稱購買的南孚電池涉嫌假冒。晉城市城區市場監管局領導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專人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并安排工作人員以普通顧客身份對銷售“南孚”電池的商戶進行走訪摸排,初步鎖定涉嫌銷售侵權電池的商戶46家。7月11日,晉城市城區市場監管局統一部署、集中行動,在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打假人員配合下,組織轄區8個市場監管所60余名執法人員同時出擊,對46家經營戶進行了監督檢查。
經查,共有39家經營戶銷售的3687粒電池為侵犯“南孚”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據了解,上述假冒電池均為流動游商主動送貨上門,商戶每次購進數量為3-5版,貨值幾十元。截止案發日,上述39家經營戶共銷售1658粒,違法經營額共計13594.5元,違法所得678.35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鑒于上述當事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銷售量較小,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本著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晉城市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沒收侵權商品和違法所得678.35元,并處罰款13594.5元的行政處罰。
晉城佑安堂中醫診所有限公司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案
2023年5月8日,晉城市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晉城佑安堂中醫診所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從2022年10月17日開始,在美團App發布廣告,對其醫療服務進行宣傳,廣告內容為“非遺傳承”“擅外治 精內調 全新升級 中醫脈診 望聞問切 脾胃失衡 祛濕 失眠 解壓 急慢性疼痛 祛寒”“品質藥材 精準入穴 精準取穴是前提 入穴順序是關鍵 好中醫才能做好灸”等。同時還附有四位醫生的形象及介紹。上述廣告未經過相關部門審查,廣告費用為1058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構成了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晉城市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作出罰款1058元的行政處罰。
波士頓電梯(蘇州)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電梯案
2023年5月11日,澤州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晉城市南洋錦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期)的在用電梯監督檢查發現:設備注冊代號為31101405252017055381的電梯《半月維保項目(內容)、要求和記錄表》上維護保養人員(簽字)一欄有代簽字現象。經查,波士頓電梯(蘇州)有限公司與晉城市南洋錦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有《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負責該公司電梯維護保養,2023年5月10日,當事人在對晉城市南洋錦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期)的電梯維護保養后,未按規定由維保人員在《半月維保項目(內容)、要求和記錄表》維護保養人員(簽字)一欄處分別簽名,而是由其中1名維保人員進行了代簽名。
當事人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電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的規定,澤州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改正,罰款11000元的行政處罰。
高平市左某成人用品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6月7日,高平市市場監管局聯合高平市公安局對成人保健品市場開展的聯合檢查中發現,高平市左某成人用品店經營有黃金偉哥、極品虎王、植物偉哥、生精片等多種標識不全的性保健品,經委托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抽樣檢驗,黃金偉哥、藍金偉哥、美國瑪咖等12種產品中檢出含西地那非,德國黑金剛、生精片2種產品中檢出他達那非及西地那非。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根據行刑銜接有關規定,高平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陽城縣好豐收農資部銷售不合格復合肥料案
2022年9月15日,陽城縣市場監管局在組織全縣流通領域農資專項抽查檢驗中,對陽城縣東冶百姓農資服務部銷售的“諾維爾”牌復合肥料進行了抽樣,經山東精準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檢驗,檢驗結論判定為不合格。
經查,上述化肥為陽城縣城好豐收農資部于2022年8月26日,以每噸3450元的價格從湖北諾維爾化肥有限公司購進,共購進2噸。2022年8月29日以每噸3650元的價格全部銷售給陽城縣東冶百姓農資服務部。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不合格復合肥料的行為。陽城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00元,并處罰款3650元的行政處罰。
陵川縣鑫達彩鋼銷售部銷售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3年4月4日,陵川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材料,稱陵川縣鑫達彩鋼銷售部經銷的流水槽為假冒專利產品。經查,確定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的產品(U型流水槽)為2023年2月21日從澤州縣南村鎮豪東建材店購進,能夠提供供貨商資質和供貨記錄,至執法檢查時尚未銷售,無違法所得。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構成了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違法行為,鑒于其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產品并能提供商品的合法來源,且未銷售造成危害后果,陵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假冒專利的產品,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沁水縣端氏鎮海歌冷暖熱廚4S店銷售不合格家用燃氣灶具案
2022年9月23日,沁水縣市場監管局委托山東三方聯檢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沁水縣端氏鎮海歌冷暖熱廚4S店銷售的家用燃氣灶具(好太太簡易單灶,規格405×305×125㎜)進行抽檢。經檢驗,標志、一般結構、包裝項目不符合GB 16410-2007標準要求,判定產品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11月份購進該批次家用燃氣灶具10個,購進價38元/個,銷售9個,銷售價85元/個,不能提供供貨方資質和購進票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家用燃氣灶具的行為,沁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家用燃氣灶具和違法所得423元,并處罰款425元的行政處罰。
晉城經濟開發區羅業汽車美容店免除經營者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應當承擔更換、退換的責任案
2023年2月1日,晉城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羅業汽車美容店銷售核銷券150張,在其使用說明中含有“本券包含項目不找零、不兌換、不退換、不可帶走”等內容,免除了經營者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應當承擔的更換、退換責任。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晉城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馮永濤 賈升亮
【責任編輯:周偉】